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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控告網紅「唱衰小米」,法院判小米敗訴


據22日下午中國媒體報導,此前小米訴網絡大V(微博有著大量粉絲的認證用戶)張某某侵權一案在成都互聯網法庭正式開庭審判,而自成立以來審理第一案的成都互聯網法庭宣判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小米公司”)訴網絡數碼博主張某某名譽侵權案一審敗訴,依法駁回小米的訴訟請求。另本案的受理費 1萬3千8百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據了解,去年 6月9日,數碼博主張某某在其微博帳號上發布了某段智能電視線上直播測評的一部分,並配文「小米電視輕鬆點著」的內容,其後 8月19日至 9月10日期間,發布了多條微博對小米 10 至尊紀念版及系列產品的評論,其中一條評論為「小米 10 至尊紀念版剛開售才幾天,京東的好評率就已經掉到了 95%」,並附上京東用戶的購買體驗評價圖片,該微博內容引起其他微博用戶跟帖和評論。隨後,小米公司則認為微博數碼博主張某某發表存在不實內容,對小米公司構成侵權,於是起訴微博數碼博主張某某名譽侵權,訴訟請求為判定被告張某某刊登致歉聲明,並判定被告賠償100萬元。


截止目前,法院審理認為,數碼博主張某某發布的涉案微博未構成對小米公司名譽權的侵害,對其要求張某某刊登道歉聲明的請求不予支持,依法駁回小米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本案受理費13800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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